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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一十章假亦難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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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挺從小是聽著點金的各種故事長大的,然而他卻是從未見過點金真正的面目。

在他的印象裏,點金從罐子裏出來就只是一團黑霧,有兩只通紅的眼睛,僅此而已。

從趙建進入結界消失不見後,他就一直盯著那邊。

他不想回去休息,也知道自己根本休息不了,天知道這兩個多月他是怎麽熬過來的,度日如年也不過如此了。

當看到結界崩潰的那一刻,他估計自己的心跳已經蹦到了一百朝上,再接著,恐怕已經兩百了。

那只巨大的老鼠是什麽?金色的毛,是點金麽?

它就是保了我們家一千年財富的東西?

為什麽,它會長得這麽恐怖!

沒有給黃挺的大腦緩沖的時間,點金已經撲到了他的頭頂。

‘我要死了?’黃挺的腦子閃過這最後一個念頭,接著便是一片空白。

轟!地面在顫.抖,腳下根本站立不了了,被掀得翻滾出去.

接著又是唰唰唰地金屬破風聲,尖利的嘶叫,討饒。

當塵埃落定,黃挺的意識終於一點點回來,他發覺自己已經躺在地上好一會了。

沒人拉他起來,這是當然的。

林紫霞沒興趣這麽做,而趙建還得死死壓住腳下被三刀六洞的點金。

黃挺感覺自己已經像個老人了,需要巍巍顫顫地走過去,才敢看那地上趴著的可怕怪物,真的是很大的一只老鼠啊。

“救我,放了我,別讓我死!”點金完全能感覺到刀毒在體內肆意蔓延的狀況,除了被切斷尾巴的那一刀,他又再挨了六刀,刀刀洞穿肌理。

可以預想到,刀毒的發作絕對會是爆發式的,也許半小時,也許只要十幾分鐘就能要了它的小命。

“救救我,饒我一命。我可以發血誓,只要你饒了我,我再為你服務一千年!”

黃挺先是被點金居然會說話嚇了一跳, 接著聽到了一千年的血誓。

老實說,他有點心動。

想必一千年前的老祖宗也是因為心動才拿下了封印點金的罐子的吧,他可曾想過一千年後自己的子孫會被這只怪物當豬狗一樣屠戮呢。

無意識的,黃挺的視線望向了結界破碎後的別墅。

那裏已經是一塌糊塗了,巨大的黃金老鼠,只剩墻壁和柱子的別墅殘垣。

根本不用再去確認,黃挺也知道自己的家人應該都已經不在了。

他渾身猛一激靈,向後連退了好幾步,一屁股坐在地上。

什麽血誓有個屁用,這怪物對普通人還不是想殺就殺,想騙就騙,想吃就吃,它的話怎麽能信呢!

顯然,趙建也是不信它這些鬼話的。

他只是用力踩著這只肥碩的吃人老鼠,任由它掙紮著把身下的草皮弄得無比狼藉。

五分鐘後,點金不再掙紮了,它被化血刀貫穿的四肢已經化成膿血,再過一會就徹底沒了。

“你要過去看看麽?”趙建這是在對黃挺說。

黃挺點點頭,隨即又拼命搖頭,有些淒然地苦笑。

“算了,我怕我承受不住,還是等我叫信任的人過來處理吧。”

“明白了。”趙建了然地側過頭去,點金快死了,但至少還要忍受十多分鐘的痛苦煎熬。

它挨了這麽多化血刀還沒死,正是因為已到凝神的修為。

卻也是因為凝神的修為,它要承受更多的痛苦。

它充滿憎恨和痛苦的眼睛望著趙建,良久擠出一句話:“給我一個痛快。”

勝負已分,趙建也沒有施虐的愛好。

但他腦子裏還有個問題需要解答:“可以,不過你得告訴我,被你咬死的那個人,找你做什麽。”

“被我咬死的?呵呵,那個麽。”點金的腦子已經有點迷糊了,但記憶沒出問題。

“他來自什麽地獄道,是個門派吧,邀請我加入。

如果能活著離開,我肯定會加入,聽說是個很好的地方,有很多和我一樣喜歡自由的妖怪,哈哈。”

果然是地獄道,趙建看到那倒黴家夥那身衣袍時就已經有聯想了,只是沒想到地獄道居然想說服妖怪來加入他們。

他相信以地獄道的行事風格,點金絕對不是第一個被邀請的。

這個門派當真是把邪惡的理念貫徹到了極致,無所用其極就算了,甚至也無所不用其人了,吃人的妖怪都要往裏招。

這消息也要告訴宋憲吧,妖怪不同於修行人,好像不會法術,但獨特的能力還是非常難應付的。

該問的答案問到了,趙建甩手一飛刀貫穿腦門,解決了點金的痛苦。

這只大老鼠也不知修行了多久才成了精,之後的一千年全都生活在罐子裏,說可憐也確實可憐。

但誰讓這凡間是被人類占據的,食人者自然十惡不赦,當年的道士沒直接滅了它就已經是件大善舉了。

點金身死,化血刀毒幾乎在剎那間將整只金毛老鼠化成膿血,連毛發也沒剩下一根。

嘩啦啦!

再看黃金別墅和黃金巨鼠,沒了點金的法力支持,迅速變回了原本的模樣,繼而稀裏嘩啦全倒掉了。

原來所謂的點石成金依然只是一種法術或能力啊,能持久卻不能永恒。

物質本身並未改變,只是看到和觸摸到的不一樣了而已。

也就是說,在這一剎那,當初被黃家老祖賣掉積累財富的黃金也都回歸本源了,也不知那些黃金都到了哪些人手裏,那些人又會不會發狂。

不過這麽多年了,誰也不可能再找到黃家人的頭上。

黃挺不必擔心這個,他要擔心的是,自己該如何向親戚朋友們解釋家裏人除了弟弟都死光的事。

也許他已經在想了,盯著倒塌別墅的眼睛微微失神。

趙建沒打擾他,還要給五百萬的事相信黃挺不會忘了,倒是點金化成膿血的地方,居然剩下了一個很有意思的東西。

膿血很快就被草皮給吸收掉了,只留下黑紅色的印子,但在這印子中央卻有抹淡淡的金色,久久沒有化掉。

趙建找了張紙,彎腰把那玩意撿起來一看,居然是根金色的手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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